维保单位(投标人)电梯维护保养告知名单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台质特发〔2018〕134号


关于2018年全市电梯维保单位
违法违规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特检中心,电梯维保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浙质特发〔2012〕231号)要求,自2018年8月初开始对全市84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违法违规行为综合量化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及分类,市局根据各县(市、区)局检查考核结果,结合日常监察、检验、举报和电梯故障事故以及立案查处等情况综合平衡量化记分。现将2018年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通报如下。

1.基本情况

从本次考核结果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综合量化记分表》的内容要求执行;全市维保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达92.55%,比2017年有较大的进步。总体上电梯维保单位维保点较差。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未及时更新。《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检验规则2号修改单未及时宣贯、更新,相关内容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中也未及时修订。

(二)法人机构未对分支机构和维保施工点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检查考评的,未对分支机构和维保施工点所维保的每台电梯至少每年现场检查一次(应有记录)。

(三)未建立实施电梯维保质量安全管理现场稽查制度,现场稽查记录不全。

(四)维保档案管理不规范,建档材料不齐全。

(五)维保记录不全,记录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

(六)电梯故障未完全修复前,未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配合使用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重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未采取立即停止电梯运行等有效措施并及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

(七)维保过程涉及的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措施有待提高,个别单位扣分较多。

(八)对维保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重视不够,未本人签字,记录内容不全。

3.违法违规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

纳入记分的电梯维保单位包括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和维保点,不含已取得许可资质但实际未开展维保工作的单位;在考核周期内的上海爱登堡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神州快速电梯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凌志电梯有限公司玉环维保点、现代电梯(杭州)有限公司台州售后服务部等4家,目前在台州未开展维保业务,故未进行评定。

(一)法人单位(共45家)。台州市三达电梯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累加记分8分以下,被划分为A类;台州富士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累加记分8分以上16分以下,被划分为B类;浙江保罗电梯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累加记分16分以上24分以下,被划分为C类;浙江普敦电梯有限公司累加记分24分以上,被划分为D类。全市电梯维保法人单位分类结果见附件1。

(二)分支机构(共26家)。浙江富士美电梯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等15家单位累加记分8分以下,被划分为A类;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等6家单位累加记分8分以上16分以下,被划分为B类;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台州维修部等2家单位累加记分16分以上24分以下,被划分为C类;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台州工作站等3家单位累加记分24分以上,被划分为D类。全市电梯维保分支机构分类结果见附件1。

(三)维保点(共9家)。浙江欧姆龙电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累加记分8分以下,被划分为A类;浙江西沃电梯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累加记分16分以上24分以下,被划分为C类;浙江喜来登电梯有限公司台州办事处等4家单位累加记分24分以上,被划分为D类。全市电梯维保点分类结果见附件1。

4.下一步分类监察措施

各县(市、区)局要根据分类结果,按照省质监局《意见》要求,对电梯维保单位采取以下分类监察措施。

(一)跟踪督促整改。对B类维保单位,责令自行整改,并规定时限内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对C类维保单位, 除责令自行整改、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外,由各县(市、区)局对其自行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对D类维保单位, 责令开展全面整顿、自查自纠,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顿,并提交书面整改整顿报告;市局将联合当地局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逐家复查确认,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施挂牌跟踪督查,并列入“负面名单”,及时对外进行公布,通报给相关部门。

(二)依法行政处罚。对C类、D类维保单位,各县(市、区)局应根据违法事实或整改到位情况,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D类维保单位,符合吊销或注销条件的,上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吊销或注销其许可证。

(三)组织约谈。由市局组织对D类维保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电梯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四)实施重点监察。各地要把D类维保单位作为重点监察和监控对象,加强后续监管,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自209年1月1日开始,D类维保单位每半年至少一次,对C类、B类维保单位每年至少一次,市局将D类维保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加强重点工作监督。今后各地要对市局布置给维保单位的重点工作,加强监督落实;维保单位未落实的纳入记分范围。

附件:2018年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分类结果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1月6日

5.附件

2018年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分类结果

法人单位A类:25家
序号 单位名称
1 台州市三达电梯有限公司
2 台州市宏业电梯有限公司
3 台州市黄岩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 浙奥电梯有限公司
5 台州富泰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6 台州迅灵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7 台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
8 台州中奥电梯有限公司
9 台州豪庭电梯有限公司
10 浙江福瑞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1 台州富士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2 台州丽阳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3 台州日菱电梯有限公司
14 台州广奥电梯有限公司
15 台州市昱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6 台州市快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7 台州东尼电梯有限公司
18 台州法奥电梯有限公司
19 台州索奥电梯有限公司
20 温岭东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21 台州市永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22 临海市安平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3 台州中继电梯有限公司
24 台州嘉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25 安利索电梯有限公司
26 临海市凌云电梯有限公司
法人单位B类:15家
序号 单位名称
1 台州富士电梯制造有限公司
2 台州久凌电梯有限公司
3 台州市巨通电梯有限公司
4 台州菱怡电梯有限公司
5 台州城市之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台州乐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7 台州天宇电梯有限公司